所謂曖昧,不過精神遊戲而已,你不當真就不是真,你若當了真,或任其發展成愛情的話,那就是自找苦吃了,直到遍體鱗傷地重新歸零,其實什麼也沒有得到,於是對自己說,不如只要曖昧。忽然想起兩個和曖昧有關的詞:暗湧,悶騷。
一個暗和一個悶字,道盡曖昧的傻。玩曖昧最成功的王家衛,電影裡那種令人髮指的悶騷,看完才知,他把男人女人之間的曖昧,上升到一種境界,然後尋求一種安慰。也許吧,所有愛情源於曖昧,但真正修成正果不過百分之一。
行為上的投契,語言和身體接觸帶來的快樂,這些可能都是真的,隨之偶爾發生的情感也可能是真的,但這一切只飄於空氣中,要用敏感的神經才感受到,要它們成為現實中觸手可及的愛情,卻有多難。所以說,曖昧的遊戲不好玩。在兩個人的猜測之間,累了自己不說,還長了他人誌氣。
從小就覺得暗戀很傻,其實曖昧不也源於一個暗字。相信了虛無縹緲的東西,墜入了永遠不可能浮出表面的暗,被凝固,會窒息。有時彼此猜測著,有了牽掛的感覺,是美好的,但這種感覺一旦成了曖昧,就會累。有多少人錯把曖昧當成愛情,在那裡翹首等待,欲語還休,可是別人卻只是對你僅僅曖昧而已,你拿什麼質問人家,拿什麼要求人家。
曖昧其實就是沉浸於自己營造的一場夢,有一天醒來了,發現其實什麼都不是,就如隔靴搔癢,能讓你難受死。曖昧為什麼容易?是因為人性中最原始的那部分在作怪,是一種感官感受,說有就有了。可愛情建立在現實之上,理性、道德和修養之上,不是想產生就可以真的產生的。想想人要是都能隨著性子想做就做,這世界不是亂成一鍋粥了?
曖昧是幻象,一碰就碎,雖然處處都是。其實並不喜歡曖昧這個詞。什麼第三種情感?別自慰了,得不到就是得不到。即使空氣是曖昧的,但人是清醒的,說起來,你可以輕易趕走它。一個很傻,一個很難,選擇哪個好?真想做個免疫體,給自己戴個隱形口罩,什麼愛情,什麼曖昧,一律知覺麻痺,倒也六根清靜。可偏偏做不到,偏偏總是和曖昧不期而遇。是不是無論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過曖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