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的講述人是一位離婚2年的單親媽媽,她坦誠分享了自己離婚後所遭遇的問題、走出困境的努力,以及給其他女性的幾點提醒。
深夜十二點,我哄睡了孩子,處理完了白天的工作,把髒衣服扔進了洗衣機,坐在電腦前,開始回憶那段痛苦的經歷。
01
為了孩子,我決定離婚
我是2015年7月離的婚,離婚是孩子爸爸提出的,我堅持了半年也並沒有挽回什麼。
很多人不離婚的原因是孩子,而我恰恰相反,促使我決定離婚的就是孩子。
當時,孩子爸爸已經冷暴力近半年,我和大多數面臨這種處境的女性一樣,心裡抱著一點希望,努力想再撐一撐,覺得再過一段時間,一切都會好起來。
但是那天,孩子顫顫巍巍地走到爸爸跟前,連著說了三遍我要尿尿,在廚房做飯的我聽到孩子的聲音,又喊了孩子爸爸一聲,沒有回音。
我趕緊洗了手出來,等我來到客廳,孩子已經尿了一褲子,而孩子爸爸,仍然在打遊戲,那一刻,我的心態徹底崩潰了。
我同意離婚,結束了十年的感情、五年的婚姻,帶著當時兩歲半的孩子,重新開始生活。
離婚時,孩子爸爸給了10萬元的補償,他淨身出戶,家裡的所有財產都歸我。
說到這裡,可能你會覺得我很幸運,但實際上,我剛決定離婚時,是什麼都不想要的,就想早點帶著孩子離開那個家。
多虧了我有一個學法律的妹妹,當初幫我爭財產,幫我要補償,包括後來確定孩子爸爸每月給我的生活費,讓我離婚後的生活不至於陷入更大的漩渦。
02
做出了離婚的決定,
卻沒有面對離婚的勇氣
剛離婚時,生活的改變,經濟的壓力,育兒的壓力,情感上的創傷……一切都令我焦頭爛額,因此陷入了巨大的混亂和痛苦之中。
剛好趕上孩子生病,牽扯了我很大的精力,我斷斷續續地請假耽誤了工作,領導在開會時毫不留情地批評了我,希望我能端正態度對待工作。
在這種情況下,帶孩子也難免煩躁,很多時候,會莫名其妙地開始流淚,又無緣無故地發火。
甚至常常陷入自我否定當中:我究竟做錯了什麼?我就這麼不堪嗎?以前的感情都是假的嗎?感覺自己一無是處。
那段時間,我的憤怒總是脫口而出,我哭泣,跟同事訴苦,約朋友出來,像倒垃圾一樣不停地找人傾訴,直到我自己都厭煩了。
那時的憤怒中還有點痛快,我覺得我終於可以好好生活了,不用浪費時間在一個無用的人身上,也可以自己決定一個家的所有事情,不用再顧忌其他人的臉色了。
事實上,我果斷做了離婚的決定,卻並沒有準備好面對離婚的勇氣。
我記得自己在某天的日記裡列出了四個問題:
1.孩子如果問起為什麼她的爸爸不回家,該怎麼回答?
2.孩子長大後漸漸意識到自己與別人的不同,該怎麼解釋?
3.缺少的父愛應當怎樣彌補,由此引發的安全感缺失、不自信等等一系列問題,該怎樣處理?
4.如果因為離婚造成了孩子在以後的感情生活中無法正確對待親密關係,該怎麼辦?
這些問題,當時寫下後,我是完全沒有什麼答案的,只知道要努力解決,然而心裡卻是很無力的。
那時,我開始懷疑離婚的決定是否正確,一邊是自我的搖擺,一邊是來自同事朋友的質疑。
我的直屬領導聽說了我的事以後,找我聊天說:
“女人啊,別那麼傻,婚姻不是愛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過去了,我們不都是這樣過來的嗎?你這樣以後一個人帶孩子會很苦的。”
我的朋友一方面同情我的經歷,另一方面卻這樣勸我:
“你以後還準備再找嗎?那是很難的,孩子的親爸總是要比後爸好吧,為了孩子你也得忍一忍啊,我就不信你拖個一年半年,他還會想離婚?”
我是遠嫁到這個城市來的,當初結婚已經是違背了父母的意願,在離婚這件事上,我既得不到同事朋友的支持,也得不到來自親人的支持,感覺就像自作自受一樣。
言語上的不理解我是可以默默吞下去的,但是生活上,我陷入了一個相對貧困的狀態。
為什麼說是相對貧困呢?因為最起碼離婚之前,兩個人的收入來共同維持一個家庭的收支,生活上需要添置什麼,孩子需要哪些花銷,基本不會跟同齡人差很多,還會有一些結餘。
但離婚後,孩子跟著我,一方面是基本的生活開支,另一方面是教育的開支,這些都要靠我一個人的工資來承擔。
我的工作是在體制內,工資不高但是同事們的花銷卻很高,她們的家庭大多非富即貴,在她們看來,自己掙的工資都花掉也完全可以,反正有另一半養家嘛。
我沒離婚以前也像她們一樣,沒事出去看個電影,不想做飯就下館子,買東西也不怎麼比較,經常是同事們推薦了什麼就去買了。
但以現在的經濟狀況,不僅承擔不了那樣的消費水平,還經常會為未來擔憂:
孩子生病怎麼辦?我生病了怎麼辦?如果孩子將來上學,培養興趣愛好,要花更多的錢,這些錢從哪來呢?我能獨自承擔嗎?
記得在離婚後的第三個月,我給孩子交了下一學年的早教費用後,那個月的信用卡就透支了。
我當時愣了一下,突然意識到,以現在的經濟狀況,孩子再上這個價位的早教班已經是一種奢侈了,看著同事們的孩子依然在那上課,而我卻沒有能力讓孩子繼續再上下去了。
這種落差讓我不斷地懷疑自己的決定,是不是我毀了女兒幸福的童年,是不是女兒本可以有更好的生活,我卻不可能給她。
03
生活中不只有婚姻與愛情
離婚後的那一年,正趕上我的妹妹大學畢業,看到我這樣的情況,她毅然放棄了留在南方的機會,來到我所在的城市,重新找了一份工作。
工作之餘,她一邊安撫我,一邊幫我帶孩子,有時還會調侃我:“這麼乖的小朋友,要是你不要,我可帶走了。”
那時候,她一邊準備司法考試,還一面幫我承擔了很多的家務,分擔了很多勞心勞力的事情。
我的孩子,知道媽媽累了,會自己去收拾玩具,看到媽媽在加班寫東西,她樂顛顛地跑過來,說她以後要認好多好多的字,這樣就可以幫媽媽一起寫了。
看著真心幫我的妹妹和懂事又乖巧的女兒,我的心裡一點一點重拾了一個信念:為了她們,我也要變得堅強一點,不能再這樣消沉下去了。
有了變好的想法後,我仔細想了想自己面臨的主要問題。
錢的問題可能一時半會沒法解決,但是重新管理自己的時間,這個還是有希望的。
我先去找領導申請轉崗,換了新的崗位後,工作不再那麼繁忙,我有了充足的時間調整自己的狀態。
離婚半年後,我下載了記賬軟件開始記賬,到現在已經記了兩年,我梳理了自己的支出狀況,改變了之前不合理的消費習慣,重新制定了消費計劃。
同時,也開始做一些簡單的兼職,比如利用自己的職業優勢寫寫東西,收入上有了更多開源的可能。
在生活方面,雖然有很多偏見,但也逐漸得到了更多同事和朋友給予我的溫暖和支持。比如,一位朋友幫我聯繫了心理諮詢師,針對我自己的問題給予了很多專業的幫助。
孩子兩歲時,我的同事幫我介紹了一個熟人開的托兒班,孩子兩歲就進入了幼兒園,這也是我離婚後仍然能正常工作的原因。
幼兒園放學早,我沒辦法正常接送孩子,一位同事的孩子跟我的孩子同班,她讓家人幫我把孩子先接到她家裡,等我下班再去接回孩子。
工作上,領導在我調整好了以後又幫我轉回了原來的崗位,並且在去年底幫助我升了職,事業上也在慢慢變好。
與此同時,孩子的自愈能力也超乎我的想像,很多我過度擔心的事情並沒有發生,她的性格一直很樂觀開朗,學東西也特別快,自理能力特別強。
很多事情上,與其說是我在引導孩子,不如說是孩子在教我如何成長。生活上,我們也變得更為自由,很多決定,我都會徵求孩子的意見,一起商量。
去年,我成功完成了年初定下的一個小目標,用每月兼職存下的旅遊基金,帶著妹妹和孩子一起去了趟廣州長隆,孩子玩得很開心,我也特別開心,比起以往的大手大腳,理性的消費也讓我看到了靠自己能讓孩子過得更好的希望。
當初在日記中列出的四個問題,我也在一年以後和孩子爸爸進行了溝通並達成了共識:婚變是大人的問題,不能因此而影響對孩子的愛。
04
讓自己成為孩子最好的禮物
女性是非常感性的,有了家庭以後,很願意為孩子做出犧牲,卻很少考慮自己成長的需求,一旦發生婚變,很容易變成弱勢群體,即使是我這種有穩定工作的媽媽也一樣。
很多女性都有“男性可以養家糊口,我們依賴他們就好了”的想法,不知不覺就把自己推到了一個被動的境地。
如今,二孩政策放開,越來越多女性回歸家庭,但是男尊女卑的思想依然強勢,政策上對女性各方面保障又跟不上大環境,企業用工性別歧視嚴重,這些都讓女性在婚姻中更加被動。
單就離婚這種情況來說,如果沒有家庭的支持,只靠女性自己,非常容易陷入貧困的境地。
我只從我自身的經驗出發給其他女性幾點提醒:
1. 一定要有獨立意識。
任何時候,都不能把自己的命運完全交付於他人,經濟獨立即使很難做到,也要做。不管是兼職也好,發展自己的愛好也好,也許這些都會成為你日後的收入來源。
大多數女性所面臨的“因為父母我不敢離婚”“因為父母我必須結婚”的問題,很多時候確實是經濟不夠獨立造成的。
2. 不做“完美”媽媽。
別把自己的所有精力都投入到孩子身上,孩子終究會長大,要自己面對社會,孩子更需要一個自身就獨立堅強的媽媽給她做榜樣,而不是一個把他照顧得無微不至,卻失去自我的媽媽,言傳身教的作用有時要遠遠大於一個所謂的“完整”家庭帶來的影響。
3. 要改變大環境,首先要從自己做起。
很多時候,女性一邊抱怨著社會對自己的歧視,一邊卻炫耀嫁了個好男人,不努力工作,卻拿女性角色給自己找很多的藉口,正是這樣的人助長了企業用工的性別歧視,讓更多上進的女性因此遭受更大的不公,要改變大環境,首先要從自己做起。
05
如今,我已經是一位有著兩年獨撫經驗的媽媽,我感恩生命中經歷的這一切。
現今的社會形態雖然複雜,但仍舊是足夠包容的,單身、離異、結婚都只是一種生活狀態,可以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幸福圓滿固然重要,可是既然做出了成為單親媽媽的選擇,我就要為我的選擇負責。
我努力同孩子一起誠實地面對生活,不斷提升自己,通過言傳身教影響孩子,我有勇氣讓我的家庭變得更好,讓自己有更多選擇的機會,也努力為孩子創造更多機會。
儘管會經歷磨難和挑戰,但我相信,這種獨立思考的能力和將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勇氣,一定是一份給女兒的最好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