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就有過這樣的例子。也是因為失戀,把男友送給我的書(如果他算是男友的話),全部轉送給別人了。那時候,我們常逛書店,也陸陸續續地買書,二三十本呢,其中有裝幀很好的,也有我極喜愛的。
買書的時候,捨不得花他的錢;送書的時候,就爽快大方多了。我的女友說,你也太無情了點,他不知該怎麼想。我笑道,他不會知道的。
雖然承認自己是無情的,然而在這裡,我覺得,也有為自己辯護的必要。如果你當真不在意一個人,哪怕漫山遍野全是他,你也可以視而不見;問題在於,你在意了,看不見他這個人,還可以看見他的物件,它是你的傷口。對於傷口的處理,有的女人是任性的,由著它腐爛,爛遍全身,死掉———這樣的沉迷和受虐,會不會帶來快感呢,我不知道。
在於我,則是迅速地把膿血擠出來,疼是疼了點,我知道;然而它是有益的。我會很快痊癒,不至於留下後遺症,以後還能健康地走路。所以我跟我的女友說,我不是無情,只是處理方式不同罷了。
普遍地說,像我這樣的處理方式,雖然明智,但不討好,容易被誤解而讓人心寒。可是我想,這是對的。男女之事,結束了就是結束了,你做什麼、不做什麼,都無濟於事了。你惟一要做的,就是善待自己,來個乾淨的了結。也不要連帶別人,也不要恨。
我的女友說,我從來不恨任何男人,哪怕他傷害了我;我只是失望,也不是對他失望,而是對廣泛的人失望;我也對愛情失望。這話我喜歡聽。況且,恨一個人是要傷身體的,也不愉快;我對男人,不要說恨,連生氣我都不願意。我愛惜自己,也捨不得。
愛,我是願意的,那樣愉悅、美好的感情,單只是付出,也不圖回報的;越發覺得自己像個天使。愛是———它把你身上所有的美質,以一種非正常途徑、在短時間內全部勾引出來,那虛幻的、曇花爛漫的一瞬間……單為看見那一瞬間,我也願意去愛。
受傷害呢,我就不願意了。當然,誰都不願意受傷害;這裡又涉及到處理方式的問題,逃是最好的方式。只要你願意逃,哪怕逃不掉,哪怕硬逃,總會逃過去的。
就像送書,就像那個日本少女賣定情物,都是逃。方式是幽默了點,理由也不正大。我跟我的女友笑道,你讓我怎麼辦?把他的信物裝在一個木匣子裡,很多年後,老眼昏花的時候,拿出來清點,還指望我會老淚縱橫?
我女友笑道,這也太腐朽了。
我說,也許看見信物的時候,我根本想不起他是誰呢?
女友說,你試試看吧,這才幽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