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夫妻生活十不宜

  一、不宜男主外女主內現在雙職工的家庭佔大多數,夫婦兩人在家裡的時間幾乎是相等的。家務勞動如果全由女方擔任,做妻子的就勢必太勞累了。男女應該平等地分擔烹飪及照顧孩子等工作。做丈夫的應該懂得,今天人們心中的真正的“男子漢”,則是在外能很好工作、對內能很好理家、剛柔相濟的男子。

  二、不宜動不動就提離婚結婚以後,夫妻拌嘴吵架是常有的事。問題是要正確對待這些矛盾,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發生摩擦時,切忌動不動就提離婚,一定注意避免說出將來會使自己後悔的狠毒話,更不要將對方懷恨在心。要知道,丈夫或妻子有了困難與不幸,應當相互支持相互依靠,度過最艱難的階段之後,夫妻關係會更牢固、更甜蜜。

  三、不宜“娘家”、“婆家”分得太清夫妻雙方都不是一個簡單的個體,彼此都會有自己的家庭和社會關係,人多了必然會出現各種情況。這時夫妻雙方應當互相體諒,想對方所想、急對方所急,這樣的感情才會越拴越牢。一方家中需要幫助,另一方應當盡力支持才對。

  四、不宜以自己的生活習慣為主結婚後,夫妻雙方都會有一些陋習暴露出來:牙膏擠得歪歪扭扭,床邊有煙灰,亂扔臟襪子等等。對於這些,雙方都要盡量學會容忍和遷就,不必一味責怪對方。尤其是做妻子的,不一定非要丈夫照自己的方式來做,提醒他下次注意就行了。《《心理諮詢師培訓

  五、不宜回家撒氣夫妻雙方都不要把在外面的不快情緒發洩到家中,因為發脾氣會引起全家不愉快。這並不是說人們在外面受到委屈都要瞞著家人,而是應找一個合適的時間,把心頭的鬱悶向對方傾吐出來。無論是丈夫還是妻子,此時都應該以溫和的態度鼓勵或勸解對方,幫助對方盡快消除心中的苦悶。應該相信,再難的事情也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過去的。

  六、不宜在經濟問題上“一言堂” 如何花錢並不是一件小事,有許多夫婦就是因為金錢而不和。人們在結婚前花錢基本是自己說了算,養成了“獨立自主”的習慣。結婚後可就要注意了,要有家庭的觀念,有事花錢要共同商量,合理安排。在家庭經濟條件並不寬裕時,夫婦雙方都應有自製力,不要自作主張亂買東西。

  七、不宜面對過去總想“也許……” 夫婦間有了裂痕,切忌在腦子裡總是想“也許”兩字:“也許我和另一個人結婚會幸福些”、“也許我不結婚反而更好”、“也許我們……”。這些“也許”都是消極的想法,越往這方面想,事情會越糟。夫婦倆應當多回憶相處時的快樂時光,只有這樣,才能使人在不知不覺中愉快起來。

  八、不宜無故遲歸或外宿當前不少家庭都是雙職工,常常是共進晚餐時才能聚在一起。緊張的工作和生活節奏使夫妻交流感情的時間本已很少,如果一方再無故遲歸甚至外宿,就更會給對方心理上增添焦慮和煩惱。這樣久而久之,夫妻之間的感情就會成為“無源之水”,很容易乾枯。

  九、不宜在子女面前互相“揭短” 這種做法會嚴重打擊對方的自尊心。時間長了,夫妻雙方的感情就會瀕臨崩潰。更嚴重的是,子女也會因此而看不起自己的父母,以至使家庭在精神上發生解體。

  十、不宜相互無端猜疑如果說信任是夫妻之間愛情的基礎,那麼猜疑便是愛情的蛀蟲。如果因丈夫或妻子與異性接觸而無端起疑心,甚至發展到監視對方的做法,對夫妻感情和家庭穩定都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