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往往意味著兩個成年人人可以獨立的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家庭,但是任性媽媽卻沒有理解這一點。面對子女的愛情婚姻,有時候媽媽很任性,干預子女的婚姻。那麼,子女應該如何應對任性的媽媽呢?
一、任性媽媽逼女兒相親
24歲的深圳女孩阿琳給我寫信說,任性的媽媽逼著她找男朋友,而且自認為她比女兒更知道女兒該找什麼樣的男朋友,於是頻頻地給女兒安排約會。假如女兒不去,她就非常生氣,責罵女兒不懂她的一番好心。最後,阿琳儘管不情願,但不想惹媽媽生氣,所以每次約會都去了。
在任性媽媽的安排下,阿琳先後見過五位男士,對他們她都沒感覺,有一個男子她認為是中規中矩的好男人,但不是她喜歡的類型,另兩個她甚至都有點反感。所以,這三次約會都是只見了一面就沒下文了。並且,這三次約會,都是媽媽陪著她去的。
阿琳的媽媽一見到女兒沒有了下文,就非常生氣,對著阿琳又哭又鬧。有一次甚至對女兒說,如果你不繼續約會,我就不理你,我寧可不要你也不能讓你不要他。不僅如此,她還賭氣不吃飯、不睡覺、整日以淚洗面,最後甚至威脅要和女兒斷絕母女關係。
阿琳說,她知道媽媽很任性,但是說的都是氣話,所以她一方面仍然拒絕繼續和那個男子約會,另一方面她也不斷地安撫媽媽,說女儿知道你是好心,但女兒實在一點感覺都沒有,難道你希望女兒整天和一個討厭的人在一起嗎,女兒又不是嫁不出去,這個不喜歡,可以再找嘛……
經過阿琳的努力說服,任性的媽媽終於不再賭氣,又開始急著給女兒張羅約會的事,但下一次阿琳還是不喜歡,於是她媽媽又開始鬧。這讓阿琳煩不勝煩,在來信中,她寫道:“為什麼人要結婚呢?有時我想,乾脆死了算了,那樣就不必被媽媽逼著去約會了。”
儘管這麼煩,阿琳在信中還是一直為媽媽開解,說她明白媽媽,知道是為她考慮,怕她年齡越來越大,以後嫁人會越來越難。
阿琳與媽媽的關係,是典型的倒置關係。媽媽是動不動就使性子的“小孩”,而女兒則是善於站在媽媽的角度上為媽媽考慮的“大人”。意識上,媽媽似乎在為女兒考慮,但實際上,媽媽根本不願意去懂女兒,也不在乎女兒的感受。
女兒希望不惹媽媽生氣,也懂媽媽的一片好心,只是畢竟婚姻是自己的事情,而不是媽媽的事情,所以她不願意妥協,而是希望在這兩者間找到一個平衡。
這種倒置的親子關係有很大的迷惑性,即父母在對孩子隨心所欲地提出各種各樣的要求時,仍然打著“我比你成熟”“我愛你才這樣做”的旗號,而孩子也因此陷入混亂――孩子會覺得父母的確是在為他們著想,而且父母似乎比他們成熟。但其實,只要略加分辨,就不難看出,父母的這些做法是非常孩子氣的。
二、媽媽很任性兒女應溫和而堅定
阿琳化解這種“倒置”的辦法就是直面真相,充分意識到媽媽只是個小孩,那麼她無妨用大人對待小孩的方式去哄媽媽——雖然媽媽很任性,都是她都會用溫和的態度對待,不因為媽媽對她發脾氣,她也跟著苦惱。
所謂“溫和而堅定的態度”,是成年人的態度。溫和,就是可以在情緒上異常寬容,可以包容對方亂發脾氣;堅定,就是在態度上非常肯定,即我可以充分考慮你的情緒,但我不會在關鍵事情上有絲毫讓步。
除了用成人的方式對待任性的媽媽,阿琳還可以主動出擊。因為,媽媽的理由是一切都為了女兒的終身幸福。那麼,阿琳可以主動去和男士約會,這樣媽媽就少了一個頻繁干涉她的事情的理由。另外,如果和男士約會,一定不要媽媽陪著,因為成熟的男人不會接受這種事情。
其實,阿琳可以說已經是一個溺愛“小孩”的“大人”了。在這種溺愛里,孩子完全是為所欲為,他們不僅決定自己的事,他們還決定父母的事,父母明知道孩子常常是非理性的,但還是聽由孩子做“一家之主”。阿琳應該醒悟過來,在情緒上可以無限地為媽媽考慮,但在與男人約會的事情上,要堅定地自己做主。
孩子和父母的關係看似很複雜,其實一點也不復雜。父母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經營好自己的感情,就不至於把那些負面的情緒和焦慮感轉移到孩子身上。而孩子意識到自己總是在父母面前很為難,及時求助,自己逃脫父母營造給我們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