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因為兩性之間的關係引發的情感糾葛就導致過不少的悲劇,近日來,媒體不斷有報導一些因為失戀或者求愛不成,就自殺或者報復對方的行為,讓人不禁為現代人的心理感到擔憂,愛情,到底是什麼?兩個人之間,什麼才是愛?應該怎樣去求取愛情、經營愛情?
高級心理治療及督導師、家庭婚姻治療師沈家宏老師,將與您一起分析愛的真諦,告訴你,處理情感問題,怎樣才能做到盡量減少對人對己的傷害?
一、案例分享:
案例一:
21歲的湖南小伙小謝,兩年前在一家工廠打工時,與同鄉女孩墜入愛河並同居。去年,女朋友意外懷孕並產下女兒,由於兩人年紀尚小,經常為帶小孩的事吵架,幾天前,女友向小謝提出分手,並聲稱自己有了新男朋友,隨後就丟下小孩走了。被女友拋棄,傷心欲絕,更無力承受撫養小孩的壓力,小謝心灰意冷,一時想不開,服食了半瓶安眠藥服毒自殺,幸虧發現及時被鄰居送醫救治。
小謝很後悔自己的行為,他說:“半昏迷的時候,看到女兒醒來大哭就非常後悔了。”經過醫生的開導,小謝決定要學會堅強的生活,他打算帶著小孩回老家,請求父母的原諒,和父母一起撫養小孩長大。
案例二:
因懷疑前夫劉某與吳某有染,賈某跟踪劉吳二人至一家茶藝館內,將其事先準備好的硫酸先後潑向吳某及劉某面部,致使兩人被硫酸燒傷,經法醫鑑定均為重傷。事情發生後,賈某本人及其家屬累計向吳某賠償了人民幣240餘萬元。吳某對賈某的行為表示諒解,不再追究其責任,並請求法院對其從輕處罰。
身體上的傷害可以醫治,但是情感上的裂縫卻再也無法彌補,而賈某傷害的不僅僅是愛情、婚姻,還有親人的關愛。
案例三:
江西離婚男子彭某,幾年前,和當地一名離異婦女黃某相識並處上對象。但是黃某卻開始疏遠他,並表示不願意繼續和他相處下去了。為了讓黃某回心轉意,繼續和自己一起,彭某多次找到黃某反复勸說,都遭到拒絕。最後,在又一次被黃某拒絕後,心生絕望的彭來生兇性大發,持刀在當地鬧市地段將黃某殺害,看見其倒在血泊中,彭來生仍覺得不解氣,隨後又將黃某年僅12歲的兒子殘忍殺害。
彭某最終被警方抓獲,為自己的罪行付出應有的代價,因為求愛不成,竟然搭上了兩條無辜的人命。
二、愛與不愛都應尊重生命本身
因失戀而採用毀滅自己或他人的方式來處理這種悲傷或憤怒,說明現代年輕人在權利意識、倫理意識和法律意識方面還不夠健全,對生命本身還不夠尊重。
愛情是美好的,愛別人或被別人愛亦是美好的。人類文明的前提是自由和平等。每個人都有愛的自由,也有不愛的自由,在這一點上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我們有權利愛一個人,也有權利不愛一個人;別人有權利愛我們,也有權利不愛我們。我們不能強迫自己愛他人或不愛他人,同樣,也不能強迫別人愛我們或不愛我們。這是愛的基本倫理。
如果我們真的愛一個人,就一定會是為對方的快樂為快樂,以對方的幸福為幸福,以對方的痛苦為痛苦,以對方的悲傷為悲傷。如果對方覺得和我們在一起不合適,想離開我們去追求自己的幸福,那我們就給他自由和祝福。如果我們強迫、報復和傷害,那麼我們愛的可能不是對方,而是我們自己。
不論愛與不愛,我們都要在道德和法律內解決問題,否則對已對人都會帶來傷害。
三、親情是理智對待失戀的基石
能否理性對待失戀,與我們的自我價值有很大關係。如果一個人想藉用戀愛或對方愛不愛自己來證明或提升自己的價值,那麼他就會把戀愛視若生命,而當對方提出分手時,就意味著對自己的否定,就意味著自我價值受到了挑戰,於是他就會拼命要保住這份關係或情感,當他/她終於沒有留住對方,對方終於離開自己而去時,他的自我價值就會徹底消失,整人世界就會崩潰,於是他們就會選擇報復或傷害對方的行為。
能否理性對待失戀與我們的親密關係有關。當一個人的生活裡不缺乏親密關係,尤其是與父母的親密關係良好時,就能夠對親密關係有安全感;當我們生活裡缺乏親密關係,尤其是早年與父母的親密關係質量不理想時,戀愛給我們提供的這份親密關係就會成為我們生命裡最為重要的東西。
當我們的生命對這份親密關係非常依戀或依賴時,這份情感就會成為我們生命裡的必需品。所以,當這份情感斷裂或破裂之時,我們就會萬念俱灰,我們會覺得整個世界都坍塌了,生命也因此失去了價值或意義,於是我們可能就會選擇放棄這個世界,會選擇放棄我們的生命。
要想處理好兩性情感關係,尤其要處理好戀愛,一是要提高自己的內在價值,二是要和父母建立高質量的親密關係。而這兩點都需要從珍惜自己的生命,維護自己和他人的權利,在道德和法律內生活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