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會重複父母的婚姻狀況,甚至重複悲劇。比如人們認為,單親家庭的孩子容易離婚,或者有家暴的家庭的孩子也容易出現家暴。這種情況真的存在嗎?
說法一:這是移情的作用
解釋得清楚點,心理學中認為,親子關係和戀愛關係有非常多的相似之處,比如,對對方的依戀,要求自己在對方心目中佔據重要地位,從對方那裡爭取盡可能多的注意力,要求對方與自己共情(即我不說出口,你也知道我要什麼),用情感化、非理性的方式來懲罰對方(如哭鬧、不理睬等)……所以,子女幼年時的親子關係,很容易在子女成年後尋找配偶時體現出來(就是“移情”),而親子關係又與夫妻關係息息相關——基本上就是這樣一個循環拷貝。
婚姻失敗的夫妻,其子女婚姻失敗的概率比婚姻幸福家庭的子女高一倍多,這個是經過大量社會調查、跟踪採訪被證實了的。
說法二:婚姻模式是個綜合問題
婚姻模式是一個綜合命題,不單只有離婚和不離婚兩種狀態,幸福、吵鬧、猜忌、二奶、小三、功利、逆來順受……婚姻是有無數種形態的。這個問題應該是“子女的思維模式和行為模式是否會被父母和家庭嚴重同化?”這問題的衍生,單純的討論婚姻模式是否會遺傳是一種近乎神棍的態度。
子女是否容易重複父母的行為模式,要看父母和家庭對這個人的影響持續多久,或者說這個人有多長時間塑造自己獨立的人格體系。這是一個不能忽略物質基礎而獨立討論的問題,因為脫離父母需要滿足經濟獨立和生活獨立兩大條件。
經濟獨立不用解釋了,生活獨立是指個人生活受到來自父母家庭和各種客觀環境的牽制低於一定值,有足夠的條件按照自身意願改造生活環境的狀態。如果說經濟獨立可以靠個人努力達成,那么生活獨立簡直就是一種幸運和恩賜——尤其是在改邪歸正不到三十年,社會保障體係不甚完善,以農耕時代的政體在工商時代勉強運轉而導致的人民生活壓力大危險係數高的當代中國。
一個人一旦可以實現經濟獨立和生活獨立,便有機會完成從環境的適應者到環境的創造者的角色轉變。當他建立起一套獨立的思維體系,有能力質疑和驗證一切世俗中約定成俗的事物,就可以逐漸擺脫幼時來自父母和家庭的影響,按照自己真實的意願行為和思考。
但由上文中的條件描述可知,自由思想和獨立人格確實是一種奢侈品,所以事實上當今中國絕大多數的人都被自己的家庭深刻的影響著,而家庭又被這個社會深刻的影響著,在這樣的環境下很少有人支付得起高昂的成本去完成獨立的思維體系,從而整個社會都無奈的顯現出子女對父輩各種模式的沿襲。
在單親家庭中和暴力家庭中成長起來的兒童都被剝奪了大量的資源,在同樣的社會條件中他們要脫離父輩的模式就要付出更多的成本,所以從統計數據上看他們出現問題的可能性更高。
說法三:親密關係模式受父母影響
子女容易重複也有堅決不重複和父母婚姻模式相反的,重複的多,堅決相反的少。
婚姻模式說到底是親密關係模式。
親密關係模式以什麼為模板?小時候與媽媽(主要照看者)互動的模式。文鄒鄒點說就是:親密關係以依戀關係為模板。這是從依戀關係的角度解釋的。
舉個例子,一個小孩子小的時候,ta媽媽無微不至的照顧ta愛ta,ta也積極回應也愛著媽媽。ta在早年依戀關係中一直重複著“積極地愛”的模式。ta長大了在與伴侶互動中會如何反應呢,ta無微不至的愛對方。好,如果對方也是從小愛滿滿的,彼此相愛;如果對方從小缺愛渴望愛,一個提供舞台一個願意演出,這叫琴瑟和鳴;如果對方自小恐懼愛,可能就麻煩點了,怎麼麻煩法是另一個話題。總之,ta在親密關係(婚姻)中會堅持重複“積極地愛”的模式。
從系統式家庭治療的角度解釋呢,就是認同——子女認同家長的生活模式(後面詳細解釋)。
父母一直吵架,子女從小在吵架中長大,吵架的體驗是熟悉的。子女在自己的婚姻中吵架順理成章,溝通的方式就是吵架(當然這可能是潛意識默認)。
子女在自己婚姻中遇到問題,自動啟動“吵架解決”程序。這是正向認同父母婚姻方式。認同有正向也有反向。
我們會看到一家中幾個子女有的就用吵架這個自動程序進行溝通,有的就堅決不用。堅決不用吵架解決進行溝通的子女也是認同,反向認同,就是擰著,唱反調。那怎麼也是認同呢,堅決不用吵架,就是時刻迴避吵架方式,這也是跟吵架保持連接的,也是與父母婚姻模式相連接的,是認同。什麼是沒認同呢,無所謂吵不吵,該吵就吵,能吵就吵不能吵就不吵,合時宜的吵自由的吵。一龍生九子,為什麼有正向認同有反向認同的呢?也是另一個話題。
有人說兩個人結婚不只是兩個人的事,每一對新人都是帶著自己的祖宗牌步入婚姻殿堂的。
或許這樣的說法,會讓有些人憤怒,那我們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在哪兒,我們後天的努力就一點用都沒有嗎?
我的經驗是,有,多大呢?我謹慎樂觀。
說法四:內在的兒童與父母
從客體關係上來說,早年的和父母的關係促成了你內心中和外在客體的固有的關係方式。比方說父母是壓迫的,你內在兒童就是順從或者是帶有攻擊性的。而父母的那種壓迫和強制也內化成你內在父母的關係方式。
所以在你的家庭面對小孩的時候,那個強迫的父母就會站出來佔有你,而你的孩子就會向當年的你那樣把這個角色接過來繼續扮演下去。
當然不是說這種關係無法中斷,通過心理諮詢和反思,是可以通過移情或者領悟去修通這種關係方式的。
說法五:這只是心理暗示的負面作用
我不太認同這種說法,雖然有概率上的問題,我發現人們自我設定和心理暗示的力量實在太強大,你說的這種問題,就是一種自我設定。對“相信星座”的人來說,如果星算說後半年天蠍座會旅行,我看某些人多半會跑去旅行,如果說下個月會有一定揮霍,我看多半大腦就會放鬆,然後去超市平時捨不得的東西,現在也似乎有聲音在說著,本月有揮霍的啦,於是眼都不眨的扔進購物車。
倘若將我說成是水瓶,沒准我開始熱愛學習;倘若將我說成是天秤,沒准我開始主動的更均衡且熱愛生活,愛交際。如果周圍所有的聲音都在說,我真可憐,從小就有一個不幸福的家庭,則內心總有聲音說,你真可憐,你有一個不幸福的家庭。
大家可以對比一下,究竟有多少人是被自我暗示了?
說法六:愛的渴求
我聽過一種說法更逗,說是在心理上,人們往往不是在追尋幸福和快樂,而是追尋一種缺失,你有暴力的父親,你很可能會對暴力的男人著迷。我想說,這不是坑爹嗎?其實,這種情況更不如說是尋求一種愛的渴求,因為,在成長過程中父母是我們生活中最直接無條件愛的來源,父母邊揍你邊告訴你,因為我愛你所以我才打你,這樣在潛意識裡把愛與暴力連接,造成成年以後容易找到一個有暴力傾向的愛人。
說法七:家族的系統動力
這源自海靈格的系統排列原理,一個人是處在一個家庭系統裡,TA必然受到家族系統動力的影響,而秩序是根本的原因。我有可能會對家族裡的某個人的認同,也許是父母,也許家庭裡的其他人(注意,認同不是模仿,模仿是我與模仿對像是分割開的,我是自由地決定是否要模仿他;認同是無意識的,是身不由己的,甚至不知道自己置身在認同當中,所以在認同當中我對自己會有陌生感。)由於認同,我就有可能複制這個被認同者的命運。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父母是家族系統中愛的傳遞者,如果子女比自己的父母過的更幸福,就會有內疚感,我們的內在是忠實於自己的父母的,是無法被割裂的,就容易讓自己比父母過的更不幸,以便平衡或避免這種內疚感,所以,要想超越父母,就必須要克服這種內疚感才有可能獲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