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的最高境界:一別兩寬

  據說人和人之間每三年就是一個代溝。那郭可欣就是跟我有八個代溝的朋友。她跟前男友分手已經大半年了,這幾天她很不開心,原因是他翻看了前男友的微博,發現前男友跟自己的前同事好上了。

  可欣跟前男友也曾經是同事。那時她在一家營銷類公司做前台,男友做銷售,經常出差駐外,每季度回公司開會,每次回公司見到的第一個人就是可欣,跟公司的打交道最多的人除了頂頭上司就是可欣了。彼此心生好感,一來二去就戀愛了。

  戀愛談了一年多,聚少離多,還未談到婚嫁的程度,就因為種種的原因,最後還是決定分手了。分手是可欣提出來的,她是個要面子的人,覺得自己的戀愛在公司眾所周知,倆人不能繼續在同一家公司繼續共事了,不然會遇到各種的尷尬。她不願意麵對可能的閒言碎語和周圍人等種種的猜測,就辭職另謀了他就。

  可欣是個乾脆的人,覺得既然分手,就要分得利利索索,絕不拖泥帶水藕斷絲連,那不是她的風格。已經分手的前男友,QQ好友、微信好友也不會再做,決定分手的當下,她就把對方刪除了。

  但是,就像歌裡唱的,“偶爾還是會想他,偶爾還是惦記著他……”有天晚上,臨睡前,她終於沒忍住,一時手欠,就點開了前男友的微博,翻看到前男友和前同事在一起的信息,莫名失落起來。

  那種感覺大概就叫“五味雜陳”吧?

  我挺同情現在的年輕人的。

  從前的人,戀愛不成、婚姻到頭成為彼此的“前任”,即便是生活在同一個城市甚至是同一個社區,都可能從此失聯,成為茫茫人海中的一員,成為平行的兩條鐵軌再也不用交集。

  從前慢,“從前車、馬、郵件都慢”,從前“一生只夠愛一個人”,從前不愛了,很容易從此不再相見。

  如今是網絡時代,各種的社交媒體,很難“躲進小樓成一統”,很容易藕斷絲連,很容易獲取或者“偷窺”到曾經的那個人的境況。知道那個人“過得怎麼樣”,知道“誰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誰把你的長發盤起誰給你披了嫁衣”……知道這些,其實就很容易失落神傷五味雜陳百感交集。

  真是同情現在的年輕人,所面對的情感糾結、所要解決的心理問題要比從前的人多得多的多。

  我覺得分手應該是有最高境界的。分手的最高境界是“一別兩寬”。

  中國最早的“離婚協議”據說是在敦煌藏經洞發現的。那份離婚協議被稱為“放妻協議”,這份協議書寫得真是好。唐朝人就有的這種優雅和風度,如今好像不太見到了呢。協議說:

  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之夫婦。若結緣不合,比是怨家,故來相對……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嬋鬢,美掃峨眉,巧呈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我們可以腦補寫這份協議的男子的通達。既然感情不合,“各還本道”,祝愿妻娘子有更好的選擇,不要恨對方。“一別兩寬,各生歡喜”簡直是給分手的人指出的明確的道路啊!

  如果有孩子需要定期付撫養費定期見面之類另當別論,如果沒有孩子,如果會是那種內心糾結的人,最好從此不再交集。至少分手後的三五年、七八年,甚至十幾二十幾年或者一輩子再也不要有任何的瓜葛,除非你們都是那種豁達、敞亮可以坦然面對彼此的人,除非你後來的家人(妻子、丈夫)都能接受。

  對方找了什麼樣的人跟誰好了跟誰結了婚和誰成了親生了什麼娃過得咋樣了……跟你一毛錢關係都沒有了,你可以好奇可以“很想知道”可以“偶爾還是會想起”,最好不要知道,知道了,就會有內心的波瀾。如果去日已久,過了很多年,彼此有了各自生活的圈子,聽到那個人的名字知道那個人事不再有特別的心理活動,真的“放下”了,真的可以坦然面對了。

  愛的對面不是恨,是漠然。就算做到“漠然”,也需要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