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男女每天都在辦公室裡忙,在這裡比在家里呆的時間多,日久生情是在所難免的。與在酒吧等場所遭遇的異性相比,同事之間所獲得的印象會由表及里,豐富全面得多。當然,反對的聲音會更多,最有力最有趣的證據相信就是“克林頓緋聞案”。
總的來說,辦公室戀情有“真愛”與“假愛”兩種。所謂“假愛”,無非是想藉對方的權力向自己行個方便,包括對將來工作作一些安排。假戲假唱,大家有分寸,不會出麻煩。但也未必,想想當兩個人“打情罵俏”、“關係曖昧”、“眉來眼去”時,周圍的同事不會沒有想法吧,而所有的想法都不會是令人愉快的。
引火燒身的辦公室戀情
當一個年輕漂亮的女孩向已婚的老總們投來“真愛”時是一種美事嗎?結論只是似是而非,讓人進退兩難,弄不好甚至會身敗名裂。她也許對你更忠心了,但這是以必須對她有交待作交換的。女人,一旦覺得把感情給了你,你就得同樣如何如何了。在這樣的情形下,你就可能因為一棵小樹而失去一個森林。女同事會避開你,男同事會忌恨你。
陷入辦公室戀情的女子的日子也不見得好過,無論是“真愛”還是“假愛”,都存在社會與心理的種種壓力。記得曾有某機關的女副處長投書媒體,傾訴她痛苦難熬的隱私。她說,一直以來得到上司的關照,晉升很快,而且在住房等福利上也得到好處,代價當然是成為這位上司的地下情人。多年來,這種關係給她帶來巨大的精神困擾,同事表面上對她畢恭畢敬,但背地裡卻風言風語。而且,由於有大樹蔭蔽,沒有壓力也沒有動力,感覺上是在混日子。
事實上,世上的女子沒有幾個像萊溫斯基那樣借“愛上一個不該愛的人”而成名達利的。那隻是一種烈火焚身的遊戲,還是不玩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