犧牲自己的婚姻是受罪

  付出是你在婚姻裡發揮自己的潛能

  很多人的戀愛和婚姻生活都伴隨著付出,夫妻兩個人為了分歧而據理力爭,鬧得不可開交,最後又言歸於好,這樣的場景幾乎發生在每個家庭之中。

  趙小姐,22歲大學一畢業就結婚了,結婚時她的老公一貧如洗,兩個人還要和婆婆住在一起,趙小姐一方面要照顧家庭,另一方面還要開拓自己的事業,婚後慢慢地她的心理失去了平衡,自認為做了很大的付出。她也記不清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這種想法開始折磨得她非常痛苦,對丈夫和家人也開始越來越多的埋怨和憤怒。特別是看到原來比自己學習差、能力低的同學,紛紛出國留學或者獲得很好的工作機會,她的付出過多的想法又轉變為“自己被剝削了”,這種意識的萌生使得她的家庭幾乎每天都有口角和衝突發生。

  婚姻是基於感情的,愛情是不能用物質交換的道理來解釋的,婚姻生活也不是兩個人的交易行為,如果用等價交換的原則去衡量,最終的結果只能是夫妻兩個人都認為自己“吃虧了”。我們一旦心中有了愛,就會想把自己的一切都獻給自己最愛的人,於是你就會“付出”。美國精神分析學者埃里契·弗洛姆認為“付出”就是發揮自己的潛力,我們每個人都具有豐富的內涵,通過自己的“付出”,可以讓對方分享自己的能力和力量,付出是辛苦的,但是卻可以讓人更加肯定自己,並且通過付出,我們可以極其鮮明地確認自己的存在和價值,婚姻中的“付出”是非常積極的體驗。為什麼會抱怨自己的付出得不償失,原因在於我們總是低估了家庭成員的愛和價值,其實,家庭中的每個人不都是在默默地為這個家庭做著不同的付出嗎。

  付出使自己得到承認和價值感,雖然很多時候你不免有所抱怨,但是畢竟你會“樂”在其中。

  把犧牲當作幸福令人擔心

  不少小說和影視劇中,總會有一些為了婚姻甘願犧牲自己的人,他們的腦海裡全是自己所愛的人,愛的是那樣的辛苦,一天裡絕大部分都被有關他的“思緒”佔滿了,為了讓對方感動而完全地放棄自己。“她(他)喜歡”對於你是最優先的原則,你的服飾、香水、髮型,甚至自己的工作、愛好都是他(她)喜歡的,或者和對方完全一致,你為對方打理生活裡的一切細節,你可以沒有自己的空間、朋友圈和呼吸,而是完全融入了對方,當別人對你說“你的老公有了你真是幸福死了”,你會非常滿足和得意,也許你認為犧牲是最崇高的愛,可以換回來婚姻的幸福。

  “為自己愛的人犧牲值得擔心嗎?”當你把犧牲當作自己惟一的生活樂趣,把犧牲當作自己的愛情興趣的時候,你應該明白,這不是在“付出”,而是在過分低估了自己的價值,不是在和對方融合,而是把自己完全交給對方,毀掉自己的世界,不是經營兩個人的共同世界,而是轉入他(她)的“國籍”,當這種願望極其強烈的時候,一個人的自律和自愛就都沒有了。

  婚姻不是自我懲罰犧牲源於負罪感

  因為怕失去對方而全盤接受對方的無理要求,並甘願為此而飽受折磨,欣然接受對方對自己各種各樣的冰冷方式,你會說“給你一個時間來愛我吧”,或者“你不愛我沒關係,我愛你,看我的行動!”有的人在情感裡更多的時候像一個僕人,而不是夥伴,依靠自我犧牲來贏得對方的好感和感動,一旦關係出現波動,他們就會感到絕望,認為自己一無是處,往往因為感情問題做出不理智的舉動。

  我們都知道結婚是為了自己的幸福,而不是自我懲罰,有的人卻在婚姻裡陷入這樣一個心理怪圈:姑息對方對自己的侵犯,不是主動與對方溝通加以解決,而是被動地忍受,然後獨自咀嚼被侵害、被遺棄和被冷落的痛苦。

  如果你甘願自己在一份婚姻之中放棄自我,犧牲自我來換取對方的愛,那麼你是否掩蓋了自己的卑微感和罪惡感,並希望完全走入對方的世界呢?你不是在實踐最崇高的那份愛情,而是對於自我的心理缺失放任自流,這不是一種積極的婚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