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可能圓滿嗎?
有個故事說,上帝之所以讓人一半為男,一半為女,就是為了讓人一生飽嚐缺損、孤單、飢渴的感覺,除非他/ 她尋找到屬於自己的那一半。找到彼此相屬的過程中伴隨的欣喜、失落、甜蜜、痛苦與悲歡離合,這些混亂惶惑的情愫就是我們所稱的愛情。不過,我猜這個故事背後還有一個隱情,人其實找不到真正屬於自己的那一半,也沒有那一半。
如果相信這個故事,人們應該接受愛情是在痛苦與不完美中獲得的。愛情不可能是永遠與圓滿的,人們只能在彼此適應、接納、欣賞與分享中與並不屬於自己的那個人走完一生。愛得越強烈的人,愛情的失落感也越強烈。想想中外有名的文學家、藝術家,這些人為愛活著,但很少有人真正擁有過長久的愛情,晚年的孤單寂寞痛苦似乎是在償還年輕時過度支取愛情所欠下的情債。
假設把一個人終身擁有的愛的能量看成一個恆量的話,那麼讓愛淡淡地、緩緩地來,不要需求太多,也不要付出太多,這樣的人反倒容易獲得一種平穩綿長的感情。
對愛的理解來自哪裡?
人們對愛的理解決定於兩個方面的要素:一是人從母親懷抱裡印刻下的一種被屬的、溫暖的、安全的感覺,這是一種極度親密與彼此融入的關係。深度愛情的感覺就是重回母體的感覺,這也是人渴望愛情的深層動力。
第二是人類對愛情的講述,尤其是各種童話故事,愛情在這裡被描述成不同的模型:勇士與公主、王子與灰姑娘、羅密歐與朱麗葉……這些故事給孩子的心靈銘刻下對純真愛情的想像,當她相愛時會無意識地去尋找並建構一種童話幻想,因而產生一種迷醉的快感。
這兩個要素滋養著人的內心,讓人嚮往著甜美的愛,不怕經受愛的磨難。同時,這些東西也可能約束某些人,讓她們失去對現實的接納能力,讓生活中實實在在的愛情變得蒼白。
為愛而性?為性而愛?
人類用直立行走、工具製造、語言、道德、藝術、法律等徹底地與動物、猴子、原始人劃清了界限,但性行為的方式仍讓人聯想到人的動物性。醫學研究證明人的性慾衝動與脊椎動物沒有兩樣,生育的方式也類似於哺乳動物。但動物沒有愛情、忠貞這樣的素質,愛情這一精神實質讓我們擺脫這樣的羞恥感。基督教文化認為,人類的性是與愛的結合,性不是性行為本意,愛才是,愛給予性合理的道德位置。不管怎樣說,為愛而性的方式只是、也只能是人類性慾發起時精神上的一種自戀行為。
心理學認為,人的情愛其實首先發自自身性慾。性有一個自然發展的過程:
·兒時人基本上是“自體性”,通過對自己身體的興趣、皮膚摩擦獲取快感,身體是自己的“情人”,被社會定義為“兒童的自慰”。
·除了少數自戀的人滯留在兒童性慾裡,青春前期與青春期人是同性性慾的,很多快感是在與同性的遊玩和取樂中獲得的,彼此撫慰、擁抱、思念、關心是很自然的事。朋友是自己的“情人”,被社會定義為“友情”。
·青春期以後,大部分人發展到異性性慾,小部分人滯留在同性情感中,男女之間因性慾而發生的交往、接觸、親密、結合被社會定義為“愛情”。這個階段持續時間很長。
·直到性慾的動力衰減,部分人重回單身,回到兒童期的自性狀態,通過對自己身體的關照來獲得存在的快樂。即便有兩老相伴的幸福晚年,快感體驗也只能依靠自我的取悅了。
知道情愛有這樣一個漫長的過程,我們還會為一時之得、一時之歡而忘乎其所以嗎?知道我們感知愛的能力和愛的模式來源於母親、父母關係、文化建構,還會為一個未能獲取的愛去放棄生命、犧牲存在的價值嗎?知道愛的能量是有限的,我們還會去縱慾交歡嗎?愛的真諦是愛自身,愛他人如同愛自身,這就是最高的愛情了。一個不愛惜自身、不關心自身的人,又怎麼會懂愛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