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老公家暴,女人應該如何保護自己?

  當下社會,當女性遭遇家暴處理方式有很多種,女方應摒棄擔心家醜外揚、息事寧人的心態,蒐集家暴證據,學會如何在家暴中保護自己的權益和身心健康。

  1、以最大的反抗和瘋狂回應“第一次”

  其實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事實告訴我們,制止家庭暴力的關鍵往往在於“第一次”。假如當我們首次遭遇家庭暴力的時候,只是蜻蜓點水般地回應一下,並且讓它就那樣息事寧人過去的話,其十之八九還會有更加嚴重的第二次和第三次的。

  只要遇到家庭暴力,我們就要以最大的反抗和瘋狂進行回應,特別是第一次。務必要讓對方徹底從這第一次的“不小心”和“莽撞”中醒悟過來,接受嚴厲的懲罰,進行深切地反省,讓他們真正痛幾天,長長記性,最好是能“談虎色變”,能在下一次舉起手之後不敢用力落下去。弱肉強食是動物界永遠不能改變的生存規律,拿到婚姻和家庭中來同樣適用。膽小的怕膽大的,膽大的怕不要命的,男人有力量上的優勢施暴,那麼女人也一定要有糾纏上的能力加以還擊。

  2、自立自愛和自強,永遠是女人應對家庭暴力的最大法寶

  遭受家庭暴力的女人很多都是不能自立自愛和自強的女人,她們在性格上存在著軟弱,在行動上缺乏魄力,在精神上缺少自立。從而使得自己長期處於婚姻的弱勢之中,男人一眼就把她看穿了,心裡吃了定心丸,知道無論怎麼樣她都離不開自己,從而有恃無恐,大男人主義思想變得膨脹和病態。

  3、具備一定的識別“氣象雲圖”能力

  家庭暴力的產生,除了有一部分原因是由於雙方的性格不和或者是某方暴戾,其還有相當一部分是因為雙方產生了矛盾之後,一方或雙方都沒能及時發現或加以化解。即他們並沒有具備一定的識別“氣象雲圖”的能力。作為一對夫妻,一方應該明白另一方的最起碼嗜好,情緒發展規律,知道他什麼情況下可能會發脾氣。只有具備了這個能力,女人才能馭夫。至少可以從某種程度上有效預防家庭暴力的發生。

  4、在緊急情況下,遭遇家庭暴力,要報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3條的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製止。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予以行政處罰。”從以上法條可以看出,如果一旦報警,公安機關必須出警,並且必須予以製止,如果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處罰。

  5、收集家暴證據

  如果身體受到傷害,要在第一時間去醫院,並保留下驗傷報告、醫生診斷證明等,這些以後都可以作為存在家庭暴力的有利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