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性,離婚也不是短短的一、兩年了。儘管自離婚後,給我介紹女友的不乏其人。我雖不年輕但也不算大,卻一直不願再婚,每次也就當然地謝絕了別人的好意。一個二手男人的自白
現在這個時代,離婚的人比天上的星還多。離婚這個詞,儘管不是個褒意詞。可離婚率居高不下也是個事實。這反映了人們自主意識的強化。從某種意義上說,適當數量離婚率的保持是必要的,也是社會進步的體現。離婚已是很平常的現象。
如果兩性戀愛之火點燃後,火勢燃燒總體穩定正常,那結婚便成為順理成章的事。結婚後,隨著時間的推移,彼此間會對對方有新的了解與發現,當初戀愛時較為摯烈的情與愛可能會逐步弱化乃至消失。共同生活在一起涉及的鎖事很多,一但雙方逐步意識到,已沒有與對方繼續保持婚姻關係的必要,那離婚便可能成為早晚的事。事實上,在現有相當多的家庭中,夫妻彼此間感情已淡化,或已無感情,更談不上愛。有的家庭,一方對另一方還有感情或愛,而另一方對對方已無興趣。由於種種原因,這些家庭當事人即使有離婚的念頭也離不了婚,便勉強湊合著過。個中滋味,只有當事人自己最清楚。
如果我又結了婚,所謂的好處最多是別人說起來“他也不是單身了,成家了!”在別人看來,好像我了卻了一樁大事似的,值得為我高興。可在我看來,這點微不足道的所謂“名聲”沒什麼意義。況且,我不是個怎麼在乎別人看法的人,更注重自己真切的感覺。我決不會為結婚而結婚。
我也不願意找情人。一個異性,她再年輕,再美,再有魅力,做朋友可以考慮是否合適,但絕不做會與她情人。朋友關係會使人輕鬆些,情人關係會使人很累。我不想讓自己陷進去,不想讓自己累。
一些好心人建議我成家,說平時有人照顧,病了住院有人伺侯。其實我與不少人不同,我不希望別人多關心我,那隻會使我覺得煩。論干家務活,我比絕大多數女人要麻利,且特別整潔,會把家裡收拾得緊緊有條,我能照顧好自己及料理好自己的家。如真的病了住院,我會樂觀地說,車到山前自有路,最多不過一死,有什麼了不得呢!
我想,現在這樣多好,多自在,多瀟灑,自己想幹什麼幹什麼,想到哪兒玩到哪兒玩。自己的錢自己想怎麼花怎麼花。錢有結餘時,還可以適度支助最親近人。而且,我是個興趣愛好比較廣泛的人,每天都覺得時間過得很快。雖離了婚,可從不覺得孤單,從不覺得寂寞,總覺得時間不夠用,單身幾乎沒多少不好的地方。
想起我唯一的一次婚姻真是無奈,看看我現在的自由生活又很欣慰。現在,我的初戀女友都認為,我是幸福的,她這是真心話。
可能有人認為,我缺乏責任感。我不以為然。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我不再婚是我自己的選擇,並不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也不因此對社會造成危害。如果結婚了,我認為自己並不能很好地為對方盡責任,這不是害了別人嗎?而且,一旦結婚,我自己也成了籠中鳥,會很不適應,這也是害了自己?何必因結婚同時害兩個人?從這個意義上說,我覺得自己恰恰是有責任感才作出這一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