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導,一位女子21歲遇到男友時,經常被批評長相差。為了取悅對方,女孩試圖把自己整成男友喜歡的色情明星的外貌。整形30多次後,女孩容貌完全變了,可男友還是不滿意。後來她終於明白,不管自己怎麼改變都不能滿足對方,於是終於死心,甩掉了男友。後悔萬分的她告誡大家,女孩不能為了別人而活著。
生活當中,類似這個女孩的遭遇並不少見。在這樣的親密關係中,一方像個努力的小學生,千方百計改變自己,另一方則像一位苛刻的老師,無論對方怎麼努力,都不會給其滿分。也有的關係中,一方像包容的父母,“讓你去放縱”,另一方則像不省心的孩子,各種折騰。這樣的關係無論是戀情還是婚姻,都是不健康的。其實質上暗藏著剝削、利用、消耗甚至是貶損。
究其原因,就是親密關係中的一方,其人格原本就是不健康、不和諧的。這裡所謂的人格,基本等同於個性,即一個人內在的關係模式。在個體的成長中,父母(或其他養育者)和幼兒的關係如果是平等的、平和的、相互理解尊重的,那麼孩子長大後,就會把這種關係複製到友情、愛情、婚姻等其他親密關係中。相反,如果孩子從小就被輕視、被挑剔、被虐待,那麼他長大後,同樣會把自己糟糕的早年經歷模式,無意識地複制並轉嫁給對方,他也會輕視、挑剔、虐待親密關係中的另一方,以此來擺脫幼年創傷的陰影。當然,這些是深層的心理機制,並非當事人有意為之。像很多女孩說的:“小時候,我最討厭我媽,發誓不做她那樣的人。”實際上卻是,“長大後,我就成了你”。這些都是個體在無意識中學習、模仿的結果。
這種情形正應了那句古話: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難以改變的本性,就是難以改變的早年關係模式,這是已經內化到心靈深處的人生底版。除非經過長期的心理治療,或經歷重大心理應激,否則改變起來相當困難。所以,最簡單的、能做的事情就是立即結束,及時止損。
當然,不是說發現對方有缺點,就立即分手。而是要看這樣的缺點是否為常態、可接受的。假定自己是第三方、旁觀者,是否覺得這些缺點是過度的、偏離的。另外,如果對方帶給自己的傷害是重複出現的,甚或變本加厲的,那這樣的傷害可能就是一種模式,不要讓其多次出現,因為施虐的快感會強化施虐者的行為。制止的方式就是明確的拒絕,包括關係的決裂。
糟糕的情感,其背後是糟糕的人格,糟糕的早年內部關係模式。如果你不小心遇到了這樣的情感,那麼不要勉強自己,不要為感情殉道。而要認清並及早遠離,並在以後尋找與此不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