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娘家或者是回婆家,如何才是公平合理?表面上是個社會難題,更深層次來說是夫妻之間的婚姻模式、婚姻關係的具體體現,或者說更體現了夫妻經營婚姻的能力與技巧。
夫妻之間如果幸福和諧,能夠體諒對方的行為與決定,這根本就不是個問題,今年回娘家、明年回婆家,先回婆家、後回娘家,只回婆家、只回娘家,或者打電話… …怎麼弄都不是問題;而不和諧的婚姻卻一直在追求所謂的“公平”或“交換”。但婚姻之中,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公平”與“等價”,如果是因為這個問題而鬧矛盾甚至離婚的夫妻是一定是平時的不滿與矛盾堆積、去哪裡過年就變成了一個“發洩口”,這樣的婚姻,回哪裡過年、怎麼過年都是問題。
所以,當這個問題變成了夫妻之間爭論的焦點的時刻,恐怕應注意到夫妻平時之間的相處的關係了。每位父母都希望自己孩子的婚姻是和諧幸福的,年怎麼過得舒服更重要。相比之下,回哪裡過年並不是最核心的問題,明智的父母也都不願意因為這個問題讓夫妻之間產生矛盾。如果某一方父母強烈要求夫妻回自己身邊來過年,深層次的心理原因是自己對夫妻現狀或模式不認同,怕自己的孩子去對方家裡過年受到“冷落”或“不公平”的對待。除非特殊情況,很少有父母因為自身需要強烈要求夫妻到自己身邊過年。
世上本無事,庸人自擾之。去哪裡過年、怎麼過,本來是兩夫妻自己的事,每個婚姻、每個家庭各有不同,夫妻倆商商量量來辦就是了,並不是個問題,但非要交到大眾面前來討論要有一個所謂“合理”的做法,反而是把簡單問題複雜化了。
此外,現代人特別是女性之所以不再遵循“在婆家過年”的傳統習俗,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在城市化的衝擊之下,男女雙方都能夠有獨立的生活能力,女方不再“從夫居”,“在婆家過年”的基礎也越來越淡化,從“男女平等”角度來說,是一種社會進步。在現代的環境下,由現代的生活方式重新調整,再慢慢形成新的習俗,尊重傳統但並非一定固守傳統。在決定如何過年這個過程中,男女雙方進行平等協商很重要。
不過,無論回娘家還是婆家,都不贊同夫妻各回各家,否則就失去了在家“團聚”的意義,也會對以後的婚姻關係埋下很多衝突的隱患。作為父母需要適當調整心態,選擇比較快樂的方式過年,孩子們實在沒辦法跟父母一起過也要體諒,孩子還可以通過打電話、視頻等高科技方式盡孝心。老人因為子女不在身邊而變成了空巢老人,這個群體越來越受到重視,國家的相關法規也要求年輕人要回家看看父母盡孝,但回家並不是唯一可以選擇的方式。讓老人到城市和年輕人共同生活,或將老人提前接到城市裡一起過節也是很不錯的方式。至少,在平時中應該加強與父母的溝通與聯結而不僅僅指望春節這一次“相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