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初戀才可以牽手一生

  【傾訴者】阿亮男28歲

  【時間】12月6日

  【地點】比薩利意式休閒餐廳

  一年前,阿亮第一次成為“男左女右”故事主角的時候,還一臉的憔悴,憂傷堆滿額頭,他將女友回心轉意的希望全都押在了傾訴上。他說,那是他的初戀,無法割捨。

  一年後,阿亮又一次打通了我的電話。在西餐廳見到他時,他明顯發福了,眼角、嘴角都掛著笑容,同時還帶來了他的結婚喜糖。我問他,新娘是上次傾訴的女主角、初戀的她嗎?他搖搖頭,笑著說:“不,這是一個可以和我牽手一輩子的女孩。”

  就這樣,故事在阿亮幸福的笑容裡一點點展開……

  【前情回顧】 2005年10月20日《愛情,在親情的重壓下再次潰敗》

  通過姐夫的介紹,阿亮和嵐談起了戀愛。可沒想到嵐的家人極力反對,在愛情和親情的選擇中,嵐向阿亮提出分手。和嵐分手後,阿亮一度鬱悶頹廢,後來認識了雲。可就在和雲的感情剛剛有所發展的時候,一條短信又將嵐帶回了阿亮的身邊。但幸福實在太短暫了,沒過多久,嵐回了趟老家,回到鄭州後就再次向阿亮提出了分手。愛情在親情的進攻下再次潰不成軍……

  ●○把挽回初戀的希望押在傾訴上

  沒想到自己的故事也能變成鉛字刊登在報紙上。那天是姐姐先看到的,然後告訴了我。拿到報紙的那一刻,我竟然有些緊張,讀著文字,和嵐在一起的點點滴滴、幸福與憂傷剎那間都湧進了腦海。我不知該如何形容當時的心情,只是立即做了個決定——要把這期報紙、這份感情都好好地珍藏起來,無論和嵐的結局如何。那天下午,我跑了好多家報亭,才買到100多份報紙,準備過年時帶回老家。

  嵐大概是在一周後看到這篇文章的。那天晚上,我去她所在的大學找她,在宿舍樓下徘徊了好久都沒有看見她,只好託一個女孩將報紙和一雙手套帶給她。之後我就在宿舍樓下等嵐的電話,可左等右等,一個小時過去了,也沒有她的消息。我往她的宿舍打電話,接電話的女孩卻說她去上自習了,還沒回來。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電話打了一遍又一遍,可得到的都是同樣的回答。我終於明白這不過是嵐不想見我的藉口,半夜了,她怎麼可能還在上自習?

  我回到了住處,但仍然沒有死心,隨後的幾天我依然在苦苦等待嵐的電話,可直到一個月後手機欠費停機都沒有等到她的消息。我心灰意冷,決定結束這段感情。

  ●○頻繁相親卻始終無法忘懷初戀女友

  可是當愛情深入骨髓後,想要放下真的很難。

  過年回到老家,父母知道我和嵐又分手了,一方面苦口婆心地安慰我,另一方面也為我安排了接連不斷的相親,希望一段新感情能幫我撫平傷痛,可結果卻讓我對嵐的思念越來越深。

  最初,我並不願意去相親,可看到父母為我的事整日愁眉苦臉的,我不再堅持,不為自己,只為讓操勞了大半輩子的父母了卻心願。可每次相親見過一面後都不了了之,不是那些女孩不好,只是我實在無法輕易再開始一段感情。

  每次和不同的女孩見面,我就像著了魔一樣,忍不住拿她們和嵐做比較,她沒有嵐可愛,她沒有嵐善解人意,她沒有嵐體貼,她沒有嵐……明明我面前看到的是另一張面孔,可腦子裡、眼前晃悠的卻都是嵐的身影。結果可想而知,見過一面後我就再也提不起興致見第二面,我不想欺騙對方,也不想壓抑自己的感情。其中有一個女孩,家人很滿意,我也勉強和她交往了一段時間,可當我得知那個女孩和嵐竟然是一個村的時,就毫不猶豫地斬斷了這段感情。不為什麼,只為嵐,我不想看到她傷心,不想讓她知道我又開始和其他的女孩談戀愛……那時,我才發現自己根本無法將嵐從心底刪除,我最在乎的還是她。

  過完年後回到鄭州,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將原來已經欠費停機的手機重新開通,隔三差五地給嵐的手機發去短信,可每次得到的回复都是無法發送——她的手機停機了。但我沒有放棄,每次想她的時候就會發一條短信,每次都希望能收到她的回复,希望能和上次一樣在某一天突然收到她的短信,和她重新開始。

  ●○在另一個女孩的溫柔中感受到幸福

  今年6月,通過朋友介紹我認識了在同一條街上擺攤的琳。本來只是應付地見了次面,想著和以前一樣不聯繫也就不會再有下文了。可沒想到五六天后,我卻接到了琳的電話,問我為什麼不去找她,是不是又忙著相親了。我覺得很不好意思,一個女孩子主動打電話,何況在同一條街上做生意,抬頭不見低頭見的,我也不能太傷人了,於是就有了第二次見面。

  一來二去,我們的接觸越來越多。琳懂事節儉,從不向我要這要那,和我交往也沒提過任何條件;她細心體貼,還親手為我編織了一件毛衣。她織得很辛苦,因為白天要照顧生意,只能忙裡偷閒,在沒有顧客的時候織幾針,晚上回到家已經很晚,但她依然不肯休息,說要在天冷之前讓我穿上她親手織的毛衣。看著毛衣在琳靈巧的手中漸漸有了模樣,雖然還沒有穿到身上,但我心裡已經是暖洋洋的了。後來毛衣織好了,穿上後我就再也不肯脫下來,朋友們羨慕的目光更讓我心裡甜滋滋的。感情就在這點點滴滴的生活小事中悄悄萌發,並且越來越深。以至於後來有好長一段時間我都不再記得給嵐發短信。

  其實我和琳的戀情也並非一帆風順,一度也遭到了她家人的反對。和嵐一樣,琳也退縮過,向我提出了分手。但第二天她就又來找我了,說愛情是我們兩個人的事,她要為我們的幸福努力爭取,決不輕易放棄。我被她的這份真情感動了。

  後來,看到我們的執著和堅定,她的家人終於認可了我們的感情。今年10月份,雙方家人見了面,並定下了明年元旦的婚期。琳真的是個好女孩,和我結婚什麼都沒有要,連拍婚紗照她都想替我省下來,她說只要我們肯努力,將來一定能生活得很幸福。

  說來也奇怪,嵐的手機一直停機,可就在我和琳的婚期定下後,我又一次試著給她發去了一條短信:“心已欠費,愛已停機,緣分不在服務區。思無應答,想也佔線,愛情不能再充電。心若移動,愛無聯通。”很意外,這一次竟然發送成功了,可能這就是天意吧——我和嵐的故事徹底結束,和琳的幸福生活已經開始了。

  ■記者手記

  人一生中是否只能愛一次?這個問題困擾著紅塵中的許多男女。而今天阿亮則以他的親身經歷給出了這個問題的答案——人並非一生注定只能愛一個人,但一旦適合的那個人出現,他(她)就成了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