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行為是一個較為廣泛的概念。性科學研究按照性慾滿足程度的分類標準,將人類性行為劃分為三種類型:一是核心性性行為,即兩性性行為:二是邊緣性性行為,如接吻、擁抱、愛撫等;三是類性行為。婚前性行為屬第一種範疇,它是指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發生的性交行為。
其特點是雙方自願進行,不存在暴力逼迫;沒有法律保證,不存在夫妻之間應有的義務和責任;容易產生一些糾紛和嚴重後果。在我國,婚前性行為是被社會輿論、道德所反對的,是不允許的,“是一種性罪錯”。大量資料表明,婚前性行為的主動者多是男性,但其直接受害者卻是女性。由於這種行為是男女雙方自願進行的,各自都存在一定的心理動機。為了維護女性的利益,促進婚姻的和諧與社會的文明發展,本文僅就女性的婚前性行為的心理動機與婚前性行為給女性帶來的嚴重後果,作以分析,以其指導女性在戀愛過程中要理智相愛,盡快走出這個愛情誤區。
根據近年來大量調查資料分析,女性在婚前性行為的心理動機方面,存在著許多偏激的觀念和想法。筆者從性心理學、性社會學的角度將之概括為以下10個誤區:
1、追求所謂“新”的戀愛方式
九十年代的中國社會,已進入高層次、快節奏、多色彩時期,生活方式在改變,戀愛方式也在變。有些青年錯誤地認為,九十年代的變愛方式就是動輒發生性關係。有的女青年說:“常規的愛不完整。真正的愛,應該體現出博大。既然愛他,那我什麼都可以給他。”、“愛就該給被愛者自由,何必等到結婚以後。”、“已經九十年代了,含情脈脈沒意思,我要走在歷史的前面”等。在追新潮的心理支配下,她們很快從初戀進入到熱戀,由邊緣性性行為上升到核心性性行為。如痴如醉地擁抱、親吻、愛撫激發起性生理本能的強烈衝動,使理智巳難以抵禦。有一項調查發現,44.67%的女性在半年之內發生了多次性關係,其中50.33%的人表示願意,80.33%的人認為這是個人的事。按我國性道德規範,男女戀愛期間的性行為,最親密的形式也只能是接吻、依偎、愛撫,只有在婚姻關係得到法律保護的條件下,方能發生性交行為。隨心所欲的“新潮”行為是缺乏責任感的表現。
2、崇尚種種性自由觀念
近幾年來,隨著西方文化思潮的湧入及我國性文化的時而氾濫,衝擊了有著很深文化積澱的傳統性道德。有些青年人盲目崇尚西方的種種性自由觀念,想衝破所謂傳統性道德觀念的自我意識非常強烈。有的女青年說:“我們正面臨八方大潮衝擊,再理智的女性也會感到困惑——”道德的音樂盒巳安撫不信當今一些青年人矛盾痛苦的靈魂與肉體,她們的性觀念己和原始本能需要劃上了等號。因而,有些女青年認為“即然巳成熟了,那麼滿足自己的慾望是生理需要。”有的說:“只要自己愛的人快樂就行,”也有的說:“懷孕怕什麼,性愛沒有罪, ”、“女人不作一回人流不算一個完整的女人。”在調查中,有32.67%的女性認為“貞操不很重要,”有19.7%的性交後根本無所謂,並說“就那麼回事, ”等等。觀念一變,行為隨之而變,當她們的愛情還處於不知道如何理智地去駕馭生活之舟時,就被慾火燒得不攻自破,發生了不該過早發生的性行為,有的與男友週期性地發生關係,有的雖巳預感到兩人不可能最終成婚,但那種特殊的關係仍一如既往。扭曲的性觀念使扭曲的性行為一發而不可收拾,結下了“不負責任的惡果。”
3、滿足對“性”的好奇與探秘心理
在當今文化環境中,性已漸漸撕去了遮遮掩掩的“面紗”。對於有些女青年來說,已不是“談性色變”,羞於啟齒,而是談性慾如同談食慾似的輕鬆、正常。但由於許多書籍刊物偏重於性器官、性生活內容的介紹,性心理、性道德教育貧乏,加之影視中性審美鏡頭的增多,以及馬路、大街上摟腰搭肩,抑或擁抱、接吻現象時時會映入眼簾,這種文化氛圍使少女時期對性的朦朧意識和好奇心理,更加深化與現實化,由原來的對男性性生理的比較無知、兩性單獨在一起為什麼會充滿甜蜜感、性交懷孕是怎麼回事等,發展到已不滿足於書刊上所介紹的和影視屏幕、馬路大街、娛樂圈、月光下所目睹的,而是要親自去嘗試、探秘,以至於在戀愛期間,有時主動好奇地提出或不拒絕男方提出的性要求。調查表明,有64.3%的女性一時好奇衝動發生了性關係,直到懷孕不得不流產時,才後悔莫及。
4、感激男友對自己的傾慕愛戀之情
雖然她們也懂得女子貞操十分重要,絕不應該輕易奉獻,但在男友傾慕愛戀之情的不斷激盪下,便堅守不住防線。有的或因男友對自己殷勤倍加,在學習、生活上給自己以極大地幫助,或因男友為自己親屬解決了許多困難而作出了很大的犧牲。常常感到餘心不安,加報感激之情由然而生。當男友提出性要求時,擔心拒絕會傷害他的心,於是把滿足男友的性要求當作感激他深情厚意的回報,這類情況在調查中佔18.3%。
5、消除男友對自巳為放心的擔憂感
有的女子感到男友符合自已的擇偶條件,是理想中的“美男子”,一見鍾情,大有“過了這村沒有這店”之感觸,在戀愛過程中表現主動。然而,對於有些男子來講,女方越主動,他反而自視過高,甚至產生對女方不放心的擔憂感,過於謹慎起來,態度模棱兩可。為了表示自已的真誠,有的女子便急匆匆以身相許,有的為了不被男方拋棄,也採取了這種所謂“能栓住男人心”“以性鎖情”的既不成熟又不明智的拙劣之舉。
6、使愛情關係升級
許多女青年把“性”作為衡量愛情的尺碼,認為只有性方能維持愛情、發展愛情。有的認為,婚前發生性關係是戀愛的程序化要求,必經之路,提早發生,可以早日確定關係,使愛情升級、深化,加固雙方凝聚力。在這種性愛觀念的支配下,她們過快地獻出了自己的全部。
7、維持婚約關係
北京的一項調查表明,在發生婚前性行為的青年男女中,有90.7%是明確約婚關係,但因種種緣故,如無住房、經濟困難、工作不在一起、不到法定的最低婚齡等,遲遲不能結婚。為了維持這種婚約關係,雙方經常發生性行為。
8、了解男友的性功能
研究指出,這類動機多見於大齡未婚者。她們深感擇偶之不易,也期望婚後能美滿幸福,因而對結婚持慎重態度。她們願意與自己滿意的戀人在婚前性交,以了解對方的性功能。
9、拒抗環境阻力
這是愛情心理髮展過程中的反向效應。戀愛中的青年男女,當經過一番了解確定下愛情關係後,總希望得到周圍環境中的人、特別是父母親朋的支持和讚許。但如果遭到意外的粗暴干涉,他人干擾、父母竭力反對、親友百般阻撓,他們不但不終止戀愛關係,反而更熱情、更密切,以“生米煮成熟飯”的既成事實來拒抗這些阻力,促使戀愛成功。
10、換取虛榮心
當今社會,隨著商品經濟大潮的不斷衝擊,部分女青年虛榮心極強,產生了嚴重的攀比心理和追求高消費,其“戀愛”標準趨於“郎財女貌”,有些人為了追求性了享樂,討取美貌女子而不惜揮金如土。於是,有的女子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不惜以肉體換取財物,很快獻出了女性“第一次”,也有的在金錢的誘惑下,“愛情”不斷地轉移,導致“來歷不清”的懷孕。
以上是女性婚前性行為心理動機的10個誤區,它反映出青年女性在性認知、性意識、性觀念、戀愛觀等方面存在很大差異性、片面性,應當引起教育、社會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婚前性行為使男女雙方在性慾和其他動機方面都獲得了一定滿足,但人在情中不知迷,樂極生悲,禍起於喜。從近年來全國部分地區對未婚人流者的調查結果來看,婚前性行為給當事者,特別是直接給女方所帶來的不良後果是毋庸置疑的。
常見有以下幾方面:
1).給女方心理帶來極大壓力
婚前性行為的發生,有時是女方主動提出的,而更多的是男方要求女方迎合或抵禦不了,但事前事後心理狀態大不相同,它給女方造成的心理壓力如恐懼、自卑、衝突等接踵而來。調查發現,有27.3%的人性交後怕懷孕,21.3%的很懊悔,21%的懼怕敗壞名譽。在接受人流手術時,怕手術痛苦者48.4%,不敢告訴家長者17.3%,不在乎者13%,手術後怕產生後遺症的62.3%,怕失戀後不易再找對象的20.7%,無所謂者17%。
2).給女方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影響
在不想生育的前提下受孕,其補救措施就是人工流產。對婚前性行為者來講,人流的不良後果有三:一是不能正常地恢復身體的健康狀況。有的女青年為了不讓別人知道,做完手術後不休息,立刻去上班、學習,嚴重影響了健康狀況的恢復,甚至導致大出血;二是容易損傷生殖器官,出現意外事故。有的青年不敢去醫院人流,找那些江湖醫生,在極不科學的條件下施術,使生殖器受到很大損傷,有的甚至送了命,也有的遭到品質惡劣的江湖醫生的凌辱,身心均受摧殘;三是引起許多並發症。醫學研究和臨床資料表明,人流對女性可造成:月經量少、閉經、性冷淡、不孕,再次妊娠易導致流產、子宮內膜異位症、生]殖器官炎症、前置胎盤,胎盤粘連植入、子宮穿孔、產後大出血、甚至引起宮頸癌等。
3).使戀愛關係出現不利於女方的發展趨勢
在未發生婚前性行為時,戀愛雙方是相互平等、自由選擇的關係,可發生之後情況則有所不同:一是雙方吸引力比過去逐漸減弱。原以為兩性關係很神秘,現在變得“不過如此”,過去的光彩、魅力顯得不奪目,不充滿力度了;二是女方再選擇機會減少。原來男方十分遷就女方,自女方委身於他之後,便以為“她再也離不開我了”、“非我莫屬了”,故對女方開始態度隨便、任意支配。反之,女方則因把貞節已交給他了,“已經是他的人了”,可又擔心男方改變初衷,唯恐被拋棄,於是對男方一再遷就、容忍,即使發現他有較大缺點,可事已至此,只得將就成婚,貽誤了終身大事。調查表明,性交後女方想報復男方的佔10.7%,既悔恨又擺脫不掉男方的佔21.3%,其緣概出於此;三是使男方對女方的猜疑開始萌生。恩格斯曾講:“性愛是排他的”,女性如此,男性也不例外,男子總希望女友只信任自己,對自己開放,一旦與之發生關係,便又開始猜疑女方,“她對別人是否也這樣?”若女方過去已談過幾個對象,這種疑心就會加重,或導致中止戀愛關係,或婚後生活不和諧。
4).使新婚蒙上陰雲
新婚是人生最快樂的事件之一,但婚前有過性行為或新娘子已有孕在身,這樣的新婚就會失去應有的歡樂,蒙上一層陰雲。從新婚夫婦而言,雙方已沒有新鮮感,只不過走走形式;周圍人也會有議論、看不起,以為“有傷風化”。雖然傳統觀念中有些東西比較苛刻,但要一下子扭轉“國情”、對傳統文化進行揚棄並非輕而易舉。
5).給婚後生活造成諸多不愉快
婚前性行為往往是在提心吊膽、唯恐別人發現的“犯罪感”心理狀態下進行的,缺乏良好的懷生活環境,雙方不僅難以從中體驗到性快感。反而留下了痛苦的性經驗,容易造成夫妻某一方的性功能障礙,如性冷淡、陽萎等,導致夫妻性生活不易和諧。婚前性行為沒有法律保證,女方因被拋棄而受啞巴吃黃連之苦,就會對男方懷恨在心。婚後將此苦訴諸丈夫,丈夫憤憤不平,就會找“負心漢”討公平,造成糾紛、違法事故,甚至引火燒身,導致家庭不幸。
婚前性行為,目前正呈現著數量愈來愈多、年齡愈來愈小的發展趨勢,它已成為世界性普遍關注的社會性問題之一。近十年來,據國內外大範圍調查表明,社會對婚前性行為的認可程度,在國外也並非全都允許,比例在60-70%之間,國內雖有所鬆動,比例也僅達30.5%。
那麼,面對現實,如何處理、對待這一現象呢?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可供思考和借鑒。
1.要把婚前性行為與性混亂嚴格區別開來,婚前發生性行為絕不是衡量世風與社會文明的尺度,絕不能把兩者混為一談。
2.讓戀愛中的青年男女都在結婚之後發生性關係,似乎社會已顯得茫然無力。唯有教育引導,提高認知水平和完善人格素質可屬良策。
3.性愛是愛情的前提,但只有性愛的愛情是不牢固的。當女性意識到自己心理動機的偏頗、天真、衝動以及婚前性行為給自己可能帶來諸多不良後果時,便會自覺走出這一愛情誤區,尋求並發展情愛,由愛情的必然王國走向自由王國。